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很多争议长达几十年、涉众、关联多件诉讼、标的额巨大的家庭内部纠纷、邻里纠纷、企业之间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都得到了妥当的利益安排。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使既有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新的利益格局之间互相冲突,基层纠纷已经突破了原有的家长里短模式,传统的“枫桥经验”面临新时代下数量庞大、种类复杂新型纠纷的挑战。
检察机关助力基层治理中的困境与反思
(一)时代变革和法治意识带来的考验
在基层矛盾化解中,发轫于乡土中国末期,依靠“乡村道德”“礼教说服”等人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的“枫桥经验”,不断面对新的考验。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的办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则有利于双方和平相处,促进社会和谐;而机械办案,一诉了之,可能会引发世代仇恨,埋下不安定因素。
(二)基层群众法治意识迅速觉醒
随着教育事业的普及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他们更倾向于依靠法律而非道德处理问题。在法律意识“集体觉醒”的社会,如若不以法治方式化解纠纷,便难以使群众信服化解结果,导致“案结事不了”,矛盾再次激化,并诉诸诉讼,这将与“枫桥经验”的价值追求背道而驰。
(三)矛盾化解的方式单一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相对较为单一、被动,深层次影响了矛盾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对目前已经存在亟需化解的社会矛盾缺乏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难以做到早发现、早稳控、早处理,缺乏深度的调查研究分析研判。
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工作机制的完善路径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搭建沟通信任的桥梁
要确保在办案中讲政治、讲操守、讲法律,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担负起以案释法的任务,将办案说理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在遇到矛盾化解时采取合法合理的对话模式,以公正廉洁司法水平和群众知法守法水平的同步提升,形成依法依规信访、合理合法反映诉求的良好氛围,实现“信访”向“信法”的转变。
(二)以执法办案为重心,构建风险预警外联内动机制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报送网络,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及时发出预警,制定处置预案,以防范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建立信访信息共享联动平台,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信访联治、矛盾联调、工作联动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有效畅通群众诉求反映通道
矛盾就地解决的方法不是靠“疏”,理性直面矛盾,稳妥化解舆情才是关键。检察机关要依托“信、访、网、电”多平台受理信访诉求,依法规范做好答复反馈和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做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积极探索“大数据”,利用好信访数据,对风险矛盾进行预判。将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实现案件信息从选择性公开到全面公开、规范公开转变,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