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近期,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专题学习会。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永明带领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努力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源。特别强调取消考核不等于“躺平”,要抓好“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并就检察长与检委会宏观管理、检委会集体学习、强化指导案例运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薛永霞就如何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作出重要剖析,指出自我管理与专门管理是检察业务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并结合《山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与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职责分工。
全体干警通过对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切实体悟到检察业务管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关键价值与深远意义。由此,对于如何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案件,干警们构建起了清晰且透彻的认知体系,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与专门管理的规范性理念均得到显著增强,为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量筑牢了思想根基。 (李鹏 雒宇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