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君华,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青年歌手,九三学社社员,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音乐家协会会员,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爱心推广大使”、“关爱城市美容师公益大使”,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九届、十届政协常委。
发行过多首听众喜爱的原创歌曲。多次参加央视、内蒙古卫视、呼和浩特市等省市广电台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等部门主办的大型晚会。先后荣获“优秀五四青年”、“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英雄”、“九三学社优秀社员”等荣誉称号。
2014年同姐姐著名知名青年歌手苏勒亚其格参加央视《星光大道》节目,2019年3月应邀参加央视《幸福账单》节目,2020年11月应邀录制《马兰花开》节目。
个人原创单曲《我和草原》作为大型历史纪录片【蒙古女王】片尾曲登陆央视。个人原创单曲《草原丝路》荣获“乌兰察布市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重点文艺作品。演唱原创歌曲《爱上乌兰察布》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联合颁发的“2020大型云端音乐节系列活动之‘唱起草原的歌’优秀作品奖”。最新原创歌曲《呼和浩特 绿色家园》作为第22届昭君文化节主题曲登上“2022呼和浩特市春晚”以及【学习强国】平台。
2022年被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数智乡村工作委员会、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社会艺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好品牌网、数字城乡网、新媒体经济网、地球村民网和数智乡村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推介为“中国好品牌形象大使”和“百位好民星”。(陈锦龙)
附一:“中国好民星”遴选推介标准
1、没有被公开处分和负面报道过。
2、没有偷税漏税行为和不良记录。
3、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混淆视听等低俗恶俗言行。
4、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5、有一定的底线思维和艺术良知。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7、自愿为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和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力量。
8、自愿为乡村文化振兴和三农品牌发展奉献力量。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
附二:“中国好品牌”遴选推介标准
1、产品原产属地在中国境内,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文化品牌基因和属性。
2、产品生产、加工、制造、销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合作社)拥有从事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4、产品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示及已经完成相关的法定手续。
5、产品包装符合国家要求和市场规范,具有鲜明草原特色。
6、产品质量好、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7、产品需至少通过一项市场准入认证认定,农产品食品通过“三品一标一产地”等其中一项认证认定者优先入围。
8、产品需至少拥有一项地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农产品食品企业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者优先入围。
9、自愿为家乡品牌“代言”赋能和中国好品牌群体崛起助力加油。
10、自愿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活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